【考点】法人的成立及能力
1、法人的成立
(1)依法成立: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2、法人的能力
(1)法人的能力包括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的区别
法人自然人
起止时间始于成立,终于法人终止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差异程度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因法律、法人章程的规定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不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范围各自有一些特殊的权利能力。自然人的继承权、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经营权。
(3)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法人自然人
起止时间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一起产生、同时消灭,两者起止时间完全一致。自然人随着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年龄取得限制或完全行为能力,自然人不仅因死亡而使其行为能力消灭,还可因其患病而丧失部分或完全行为能力。
范围不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一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者的范围是不一致。
实现方式通过法定代表人的活动来实现一般通过自然人自身行为实现。
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备考的小伙伴有所帮助。望各位考生保持平和的心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突击备战,在考试中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